浙江41所!教育部公布第二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名单
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公布第二批1000所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名单,实现急救教育试点各级各类学校全覆盖,试点周期为两年。
其中,浙江41所学校入选——
浙江师范大学
温州医科大学
杭州师范大学
浙江中医药大学
浙江树人学院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湖州师范学院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
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
湖州交通学校
金华市实践教育学校
金华市婺城区九峰职业学校
丽水护士学校
衢州中等专业学校
三门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温州护士学校
新昌技师学院
浙江省杭州第十四中学
北京师范大学台州附属高级中学
慈溪市杨贤江中学
绍兴市阳明中学
温州市第八高中学
浙江省乐清中学
浙江省衢州高级中学
杭州市余杭区海辰中学
嘉兴市秀洲区高照实验学校
宁波市春晓中学
宁波市海曙区雅戈尔中学
宁波市江北外国语学校
平湖市东湖中学
绍兴市柯桥区夏履镇中学
松阳县第五中学
温州市实验中学
仙居县安洲中学
舟山绿城育华学校
杭州市政苑小学
湖州市爱山小学教育集团常溪小学
《通知》一并发布《第二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指南》(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两个方面部署推进试点工作。总体要求是以提升学生健康素养为核心,以普及急救观念、知识和技能为重点,以提升校园应急救护能力为目标,推动配备急救设施设备,加强青少年和教职员工急救教育培训,完善学校急救教育育人体系。
重点任务包括六个方面。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教育部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宏观统筹指导,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省域试点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政策、资金、项目和课题等方面向试点学校倾斜。各试点学校统筹学校办学经费,合理安排急救教育投入,加强急救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必要设备配备。
二是建强师资队伍。各试点学校组织校医、体育与健康课教师、班主任等教职员工参加急救教育师资培训,取得相应资质的教职员工在学校内开展急救教育培训。
三是开展急救培训。各试点学校积极利用教师培训、学生军训、体育与健康课程等渠道和载体,开展急救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学前阶段,引导幼儿了解简单急救常识,树立安全健康意识;义务教育阶段,使学生熟悉基本急救知识,提升生命安全和应急救护意识;高中教育阶段,使学生掌握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高等教育阶段,面向师生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知识与技能。鼓励各地和试点学校将急救教育纳入课程和学分体系。鼓励有条件的省份或试点学校探索开发学校急救教育相关证书,记载师生参与急救教育的经历和时长等。
四是建设培训基地。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遴选学校或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作为培训基地,指导和协助试点学校开展急救教育培训。
五是组建专家团队。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遴选专家,研制开发急救教育内容资源、评价体系。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发挥媒体作用,广泛开展学校急救教育公益宣传,推广典型案例,普及急救知识。
试点学校试点周期结束后,评估合格的将授予“全国急救教育学校”称号。
来源丨教育部官网
责任编辑丨顾俊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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